朝代生存 · 危機專題

穿越到洪武年間:
不能說的話、不能穿的衣服、不能去的地方

明朝初年不是個容易活的時代。寫錯字可能掉腦袋,穿錯衣服會觸法,沒有路引還出不了遠門。好消息是,大部分的危險都是衝著官員去的。只要懂規矩,一般人其實很有機會活得不錯。

發布於 2026年11月5日NEW

不能說的話:哪些字會出事?

清代史家趙翼的《廿二史劄記》收集了一串驚人的案例。地方的學官替長官寫賀表,因為用詞被皇帝疑心而送命:

表文裡的字詞據說被聽成或解讀成為什麼犯忌
則賊暗諷皇帝曾經是「賊」
生僧暗諷皇帝當過和尚
光剃髮同樣指和尚的光頭
有道有盜暗示盜賊
帝扉帝非暗指皇帝不對
法坤髮髡暗指剃了頭
藻飾太平早失太平咒太平盛世提前結束
殊(殊域)歹朱拆開來罵朱家

最有名的是杭州教授徐一夔,傳說他寫了「光天之下,天生聖人,為世作則」,一句話連中三個字,因此被斬。

史實提醒:這些故事可靠嗎?有些學者認為徐一夔其實活得更久,故事可能被誇大了。但也有研究指出,朱元璋自己在《教民榜文》中就提過,因為表箋文字而誅殺學官。所以比較合理的看法是:確實發生過表箋之禍,但個別案例的細節不一定都可信。

後來禮部官員害怕了,請皇帝頒布一份標準格式,大家照抄就好。這就是最實用的保命方法:正式文書別創新,照範本寫。

平民需要怕這些嗎?

這些案例幾乎都發生在上呈皇帝的文書裡。你不寫賀表,就不會因為一個「則」字出事。一般人真正要注意的是下面三件事。

言

別當學官

有學問就想當官?洪武年間,替長官寫賀表的學官是高風險職業。寧可先做生意或當塾師。

衣

守服飾規定

什麼身分就穿什麼衣服。賺了錢也別在街上穿綢緞,這不只是低調,更是守法。

行

帶好路引

明初的人口管理嚴格,出遠門要有官方文件。沒有路引,可能連關卡都過不去。

不能穿的衣服

很多穿越劇裡,暴富主角馬上換上綾羅綢緞。放到洪武年間,這可是違法的。《明史・輿服志》記載了一連串規定:

  • 洪武十四年:農民可以穿綢、紗、絹、布,商人只能穿絹和布。
  • 農家有一人經商,全家受限。農家裡只要有一個人做生意,就不能穿綢紗。
  • 洪武二十五年:因為民間靴子越做越花俏,朝廷下令庶人不許穿靴。
  • 首飾:庶人的首飾不許用金玉珠翠,只能用銀。
穿越者的外掛:這對商人很不公平,但也提供了線索:洪武年間不適合炫富。有錢就買田,或把錢投入下一門生意,別穿在身上。

不能去的地方:路引

明初的戶籍和路引制度相當嚴格。一般百姓要離開鄉里到遠地,都需要官方發放的路引,上面會載明身分和去處。

1確認戶籍先有合法的身分2說明事由經商、探親或求醫3申請路引向里甲和官府申請4關卡查驗隨身帶好,別弄丟5到地報備住店也可能被查6按時返回逾期可能惹麻煩
圖一:洪武年間出遠門的流程。沒有身分就寸步難行,所以穿越後要先解決戶籍。

穿越者最大的問題是:你沒有戶籍。明朝的戶籍分成民、軍、匠等,而且原則上世代相承。憑空出現的人,可能會被當成流民或逃戶。

可行的做法是:投靠願意收留你的鄉里,用「逃難失散」說明來歷,再慢慢落戶。亂世剛結束時,登記相對還算有彈性,越晚越難。

另外也小心選錯戶籍。如果被編為軍戶,你的子孫也要跟著服役,脫身很難。

官場大案:離遠一點

年份事件給穿越者的提醒
洪武年間空印案官場的慣例也可能突然變成死罪
1380 年胡惟庸案牽連極廣,別和高官走太近
1385 年前後郭桓案《明史》說「繫死者數萬人」,連不少中等人家也破產
1393 年藍玉案大批武將受到株連,別跟功臣攀關係

郭桓案特別值得商人警惕。贓款追查遍及天下,《明史》形容「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」。就算你不是官,收了貪官的錢、替他們存錢,也可能被牽連。

還要知道的小規矩

  • 家裡放一本《大誥》。朱元璋親自編的這部書要求百姓誦讀,據其規定,家裡有這本書,犯某些罪時可以減等。
  • 貪官可以告。洪武年間鼓勵百姓檢舉甚至扭送貪官,但實際操作的風險很高,不要輕易出頭。
  • 取名字別犯忌。據明初的文獻轉述,民間一度不許用太醫、大夫、博士這類名號當稱呼。別亂取響亮的頭銜。
  • 別拿皇帝的過去開玩笑。出身貧寒、當過和尚都不是能拿來說的話題,私下也一樣。

洪武年間其實有機會

這個時代也有優點。大亂剛結束,田地多、人口少,朝廷鼓勵開墾。對懂農業技術的人來說,反而是累積家業的好時機。

  • 老實種田:朝廷鼓勵開荒,懂堆肥和曲轅犁,收成就能勝過別人。
  • 低調經商:賣肥皂、豆腐這些日用品。薄利多銷,別在一處聚太多錢。
  • 等一等再發大財:到了明中期以後,管制放鬆、白銀大量流入,才是經商的黃金時代。
⚠ 洪武生存三原則
  • 別當出頭鳥。這個時代最危險的就是成為官府注意的對象。
  • 別和官員有金錢往來。大案一旦發生,只看牽連,不一定問你是否無辜。
  • 別賣弄知識。你讀過很多歷史,但別在任何人面前評論皇帝和朝政。

下一步解鎖

參考資料

  • 趙翼《廿二史劄記》卷三十二〈明初文字之禍〉:表箋被誅的記載,多引自明代筆記
  • 《明史・輿服志》:洪武年間庶民與商賈的服飾規定
  • 《明史・刑法志》:郭桓案、空印案等
  • 近人研究〈明初「表箋之禍」補證〉:朱元璋《教民榜文》承認曾因表箋誅殺學官;徐一夔是否被殺仍有爭議

本文為歷史科普與娛樂內容。洪武年間的規定前後有所變動,許多文字獄的細節來自明清筆記,真實性仍有爭論。本文僅談古代生活與法律史。